本馆动态
关于2009年仪器设备类材料归档的通知
作者:档案馆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年04月29日 00:00
为规范高校档案工作,提高我校仪器设备档案的质量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仪器设备档案在我校教学和科研中的作用,按照教育部、国家档案局颁发的《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要求,请各单位通知相关部门将2008年采购的十万元以上仪器设备项目原件材料,于2009年5月20日前送交档案馆。
归档内容:
1、本校仪器设备申购报告、计划、论证报告、批复等材料。
2、订购合同(复印件)或协议书。
3、进口设备过程中有关的技术商务文件。
4、开箱记录及装箱单。
5、安装、调试记录和双方签字移交文件、保修单(复印件)。
6、验收报告及文件材料。
7、索赔来往函件及结果文件。
8、设备说明书及全套随机文件材料。
9、使用、检修、故障事故记录(设备履历书)。
10、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意见。
特此通知
国资产业处、档案馆
二00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