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集(征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档案资料的通知(告)
各学院(部)、机关各部门,广大师生、校友:
自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以来,我校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总要求,迅速采取果断措施,周密安排疫情防控工作。各学院、机关各部门闻令而动,积极作为,校内外广大师生、校友齐心协力,全力配合,凝聚起众志成城、奋勇抗“疫”的磅礴力量,形成了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的强大之势,有效阻遏了疫情对师生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的影响。
档案工作是一项记录历史、传承文明、服务社会、造福人民的事业,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不可或缺的一项基础性、支撑性工作。档案是国家、社会、个人一切活动的真实记录。“经验得以总结、规律得以认识、历史得以延续,各项事业得以发展,都离不开档案。”今天波澜壮阔的伟大实践就是明天档案的宝贵财富。为了更好地记录和保存这段具有重大影响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过程,存史资政,彰往昭来,现将收集(征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档案资料作如下通知(告)。
一、收集(征集)范围
(一)收集范围
1.反映我校抗击疫情工作中形成的文件、工作方案(应急预案)、会议记录、线上教学安排、每日报告、工作简报、告知信、倡议书、校园通行证(式样)等。
2.我校党员、统战成员、教职员工捐款(物)登记册;校友企业(校友)、社会企业和团体组织、个人等捐赠的物资凭证、记录,物资使用和发放清单。
3.各新闻媒体反映我校形成的纪实性资料和宣传报道资料,以及能够完整体现某一主题的组图和音视频资料等。
4.其他能够反映我校疫情防控工作、具有历史保存价值或特殊意义的文字、图片、语音、视频、数据、实物等档案资料。
(二)征集范围
1.反映我校广大师生、社会各界校友参与抗击疫情感人事迹的相关资料,包括个人工作照片、工作影像、无偿献血证(抗击疫情期间的)、奖状证书、感谢信、抗疫日记、书信、志愿者证件等。
2.反映以抗击疫情为主题而创作的诗歌、散文、歌曲等文学作品和书法、绘画(广告画)、篆刻、摄影等艺术作品。
3.各自媒体、社交媒体及摄影摄像爱好者在直播、采访过程中形成的纪实性资料和宣传报道资料,以及能够完整体现某一主题的组图和音视频资料等。
4.其他能够反映疫情防控工作、具有历史保存价值或特殊意义的文字、图片、语音、视频、数据、实物等档案资料。
二、收集(征集)要求
1.凡收集(征集)的档案资料内容要客观、真实,载体形式可多样。提供的图片需未经PS处理,图片为jpg格式;提供的音视频应播放流畅、声音或画面清晰、主题突出,视频为MP4、MPG、MOV、AVI等格式。提供的图片、音视频需注明时间、地点、人物、事由、背景、摄影者等基本要素(用文字简要说明背后的故事);文学创作或艺术作品应为原创原件,数据来源须体现真实性、准确性;实物档案要干净整洁。
2.征集档案资料以自愿为主。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安徽省档案条例》《安徽省档案征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捐赠个人颁发捐赠证书。
3.接收捐赠的档案资料归学校所有,经鉴定后妥善保存。捐赠者对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所捐赠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三、收集(征集)方式时间
1.我校收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档案资料由档案馆总负责。综合协调办公室由校办公室、宣传部负责收集;教职工防护服务组由人事处(教师工作部)、离退休工作处负责收集;学生防护服务与教学工作组由学工部(处)、研究生院(研究工作部)、教务处负责收集;疫情监测处置组由总务管理处负责收集;校园综合治理与安全组由保卫处负责收集;后勤卫生保障组由总务管理处和后勤集团负责收集;督查考核组由纪委办、组织部负责收集。各学院(部)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档案资料由办公室主任负责收集。
根据《安徽省档案条例》规定,自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起,60日内收集齐全,移交档案馆。
2.校内师生捐赠的档案资料可直接送达档案馆。校外捐赠个人可将所捐赠档案资料通过网络发送至安徽农业大学档案馆邮箱,或电话联系后将档案资料邮寄至安徽农业大学档案馆。联系人:刘社文,联系电话:0551—65786318,邮箱:80914098@qq.com,邮编:230036。
个人捐赠档案资料不受时间限制。
安徽农业大学档案馆
2020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