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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农业大学图书馆、档案馆关于开展 “服务之星”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

作者: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年09月02日 10:53

(2024年9月2日馆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服务是工作的永恒主题,爱岗是事业发展的鲜活灵魂,争优是时代赋予的鲜明主题,发展是应对挑战的第一要务为了深入推进 “窗口”部门馆员的爱岗争优活动,提升服务师生质量,安徽农业大学图书馆、档案馆制定“服务之星”评选活动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服务争优爱岗发展

二、活动范围

1.范围:图书馆“窗口”部门馆员

2.数量:按照“窗口”馆员总人数的40%确定“服务之星”获奖人数基数。按照基数确定一、二、三等奖数量

三、评选分组

成立正式馆员、合同制馆员2个评选小组。

四、实施方案

获奖基数

按照服务“窗口”部门总人数的40%确定“服务之星”获奖人数基数;按照15%、35%、50%的比例确定一、二、三等奖的比例(小数点后按照“四舍五入”进位)。

评选条件

遵守工作制度,认真完成工作任务,不擅自离岗,不串岗扎堆聊天,同事关系和谐;

主动为师生提供服务,及时回应师生需求,与读者(用户)关系和谐;

责任区管理有序,书架干净整洁,巡库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保障公共设施正常使用,为读者提供良好的阅览环境。

⑷工作巡查,发现意外情况或安全问题,立即处置并及时报告,避免公共危机或财产损失。

3.评选办法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正式馆员、合同制馆员分2个评选小组,按照百分制公开打分的办法评选服务之星,馆长、“窗口”部门正副主任图书馆、档案馆年度考核小组除馆长及“窗口”部门正副主任以外人员除图书馆、档案馆年度考核小组人员以外全体馆员各占20%、20%、20%、40%的权重累计得分;

上一年获得服务之星一三等奖的馆员,在下一年评选中,在综合得分一三等奖各减1分、0.8分、0.5分的情况下,再评一三等奖;

工作中有突出表现或重大贡献的(化解公共危机或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等情况),由部门在开展评选前提出建议,馆长会议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旷工1天及以上的,年度评选不能确定为一等奖;

事假2天及以上的(有就诊病历证明的病假除外;婚、丧、产假、公假除外),年度评选不能确定为二等及以上奖励;

迟到、早退、事假、旷工和巡查不在岗次数累积居前20%的,年度评选不能确定为三等及以上奖励。

奖励措施

工勤岗位馆员获奖者将获得年终测评综合得分增加分值,具体见《安徽农业大学图书馆、档案馆考核奖励暂行规定》。

专业技术岗位馆员获奖者将获得教学科研服务工作量得分,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

合同制岗位馆员一、二、三等奖按照《安徽农业大学图书馆、档案馆考核奖励暂行规定》给予物质奖励。

获奖者名单将在图书馆网站上公布。

五、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图书馆、档案馆;

承办单位:图书馆办公室。

六、评选活动安排

评选活动启动:1月;

评选时间:每年12月初在馆务大会上公开投票的方式进行评选。



图书馆、档案馆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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