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1档案馆2019

今天是19年6月26日星期三
   

安徽农业大学图书馆、档案馆考核奖励暂行规定

作者: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年09月02日 10:56

(2024年9月2日馆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根据《安徽农业大学师德考核办法(试行)》(校党字〔2020〕130号)《安徽农业大学教职工考核办法(试行)》(校行字〔2016〕50号)《安徽农业大学教职工奖励办法》(校行字〔2021〕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图书馆、档案馆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指导思想

加强制度建设,增强规则意识,树立“用户第一,馆员第一,服务至上”的宗旨,展示馆员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传递“馆兴我荣、馆衰我耻”的正能量,全面提升馆员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大力营造立德树人的良好氛围。

二、考核原则

1.馆员年度考核综合评价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主观和客观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全面考核岗位职责履行情况,综合评价岗位绩效。

2.考核结果与聘用、奖惩相结合,体现按劳分配、奖勤罚懒、择优聘用。

3.精神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坚持注重实绩、兼顾公平。在学校总的考核评优原则不变的情况下,采取适当的政策调节,兼顾考核公平,使得“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转向更加注重考核评优的公平。

4.将师德师风考核作为图书馆、档案馆年度考核重点内容,并具有“一票否决权”。

三、考核对象

1.图书馆、档案馆和处级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由校党委组织部牵头负责实施;

2.馆员的年度考核由图书馆、档案馆组织实施;

3.合同制馆员的年度考核结合考勤制度、“服务之星”评比的结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存档。

四、组织领导

1.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馆领导、部门主任、党支部委员、馆员代表组成,负责全体馆员的考核和奖励工作。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图书馆、档案馆办公室。

2.图书馆、档案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监督年度考核及奖励申报工作,审议考核和奖励结果,仲裁馆员复议申请。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考核和奖励的组织工作。

3.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既是图书馆、档案馆年度考核工作机构,也是馆风建设、工作督查、师德师风建设的监督实施机构。

五、考核内容

1.年度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个部分,重点考核工作业绩,包括教学、科研、服务三个方面;具体按照《安徽农业大学教职工考核办法(试行)》确定。

2.图书馆、档案馆年度目标任务包括事业发展和党建两个方面,具体按照学校公布的考核办法确定。

六、考核办法

按照分类考核的原则,管理岗位人员与工勤人员一般采取综合评价的方式进行,由学校统一组织网评。专业技术辅助岗位一般采取综合评价与绩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综合评价占90%,由学校统一组织网评,为主观定性评价;绩效考核占10%,由图书馆、档案馆负责核算,为客观定量评价。学校统一组织网评年度考核主体及权重见表1。

考核对象

考核主体(所占权重)

管理人员

工勤技能人员

专技辅助人员

单位领导(40%)

本单位同事(20%)

服务对象代表(40%)

1.教学单位的服务对象代表为本单位教学科研人员;

2.校直单位的服务对象为业务关联性强、认知度高的校内其他单位教职工代表,一般不少于30人。

1 年度考核主体及权重

七、考核规定

1.图书馆、档案馆年度考核采取分组方式进行:共分为管理及工勤人员组、档案馆专业技术人员组、图书馆综合部专业技术人员组、图书馆流通阅览部专业技术人员组、图书馆采编部专业技术人员组、图书馆参考咨询部专业技术人员组、图书馆系统与数字化部专业技术人员组等7个组别。师德优秀及A、B档人员分组推荐,年度考核优秀人员由全馆统一推荐。各组推荐年度考核A档人选时原则上按照综合得分顺序推荐,其中专业技术人员教学科研服务需完成基本定额工作量方可推荐;若组内符合A档条件人员出现空缺,空缺指标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2.专业技术岗位的馆员,年度教学、科研、服务累计得分超过额定工作量的,按照超出分值*1%作为得分,在学校综合打分结果中加分,再按照学校、图书馆的评优规则进行考核;工勤技能岗位馆员获得“服务之星”称号、满勤奖励的,管理人员获得满勤奖励的,比照专业技术人员计分标准按照分值*1%作为得分,在学校综合打分结果中加分,再按照学校、图书馆的评优规则进行考核;

3.专业技术岗位的馆员在退休前三可选择免于教学科研服务工作量考核或参加教学科研服务工作量考核,得分2分后再按照学校、图书馆的评优规则进行考核。管理、工勤技能岗位的馆员退休前三年得分2分后再按照学校、图书馆的评优规则进行考核。

4.5年未A档的57周岁以下馆员加2分后再按照学校、图书馆的评优规则进行考核。

5.旷工1天以上的,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级;全年累计旷工3天及以上的,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A档”等级;全年累计旷工7天及以上的,年终考核结果定为“不合格”。

6.迟到、早退、事假、旷工和馆长巡查不在岗次数累积总数达10天的(不可抗力除外),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次数累积总数达15天的(不可抗力除外),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A档”;次数累积总数达20天的(不可抗力除外),报学校人事处确定年度考核等级其中迟到、早退、未签到(离)和馆长巡查不在岗次数每5次折算为0.5天计算;事假、旷工等按照实际天数计算。不可抗因素不计算,婚、丧、产假执行国家的相关规定。

7.年度考核连续获得优秀或A档的,执行以下规定:

1)年度考核连续2年获得优秀的,第3年考核综合得分需在全馆排名前7.5%可继续评为优秀;年度考核连续2年获得A档的,第3年考核综合得分需在全馆相应的考核类别中进入前25%方可继续评为A档。

2)年度考核连续3年获得优秀的,第4年考核综合得分需在全馆排名第一方可继续评为优秀;获得2年优1个A档的,第4年考核综合得分需在全馆排名进入前7.5%方可继续评为优秀;年度考核连续3年获得A档的,第4年考核综合得分需在全馆进入前12.5%方可继续评为A档。

3)年度考核连续4年及以上获得优秀的,第5年及以上考核综合得分需在全馆排名第一且专业技术人员教学科研服务量化得分位于全馆排名第1的方可继续评为优秀;获得3年优1个A档(2优2A、1优3A)及以上的,第5年及以上考核综合得分需在全馆排名进入前3.75%方可继续评为优秀;年度考核连续4年及以上获得A档的,第5年及以上考核综合得分需在全馆进入前6.25%方可继续评为A档。

当年获得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立项不受以上条款限制。

8.获评学校优秀单位追加的优秀指标从未获得优秀的A档馆员中按照得分高低替补,近5年未获得过优秀的A档馆员优先。

9.师德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职称评聘、职务晋升、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凡在师德师风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当年年度考核相应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师德等级优秀的馆员方可获评年度考核优秀等级

八、奖励规定

1.符合学校奖励文件规定的正式馆员,由学校按照规定进行奖励。

2.工作中有重大贡献或突出表现的(取得突出教学科研服务业绩、化解公共危机或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等),可由个人申请、部门推荐或馆长提名,经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支委会、馆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授予相关奖励。

3.获评“服务之星”的合同制馆员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500元、1200元、1000元。获 “服务之星”且全年出满勤的,合同制馆员按照相应的上一级给予奖励。未获“服务之星”但全年出满勤的,合同制馆员将按照获得“服务执行”三等奖给予奖励;未获“服务之星”但考核合格的奖励300元。

九、监督机制

1.考核的内容、环节、程序一律公开。建立图书馆、档案馆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内部管理机制。把好思想的“防线”、筑牢制度的“笼子”、规范操作的“程序”、建好监督的“机制”。

2.以校长信箱、馆风建设领导组、馆长信箱、QQ微信等新媒体舆情等为监督观测点,以考勤制度、一小时签离制度、月度考核、年度评优、馆长巡查、用户督查“六位一体”的监督机制为重要抓手;构建综合考核、奖励监督体系。

本规定如与学校及上级部门规定相冲突,以学校及上级部门规定为准。

本规定自修订之日起开始执行。


Copyright 2019 © 安徽农业大学档案馆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05014183号